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辞职名单

[打印]发布时间:2022-08-3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851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批准辞职名单

(2022年8月29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映林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命:

吴旭鹏为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尊永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东峰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霞、周丽红、王星星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曾维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鹏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文彬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黄先智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锡杲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彭启玮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申丽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王大松的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桂林的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文革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钟抗迪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芳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宁少军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俊辉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段嫦娥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平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杨尊永辞去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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