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批准辞职名单
(2022年8月29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映林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命:
吴旭鹏为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尊永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东峰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霞、周丽红、王星星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曾维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鹏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文彬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黄先智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锡杲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彭启玮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申丽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王大松的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桂林的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文革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钟抗迪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芳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宁少军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俊辉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段嫦娥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平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杨尊永辞去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