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人30元/课时!邵阳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布!

   日期:2021-12-20     浏览:166    
核心提示:为有效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切实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日前,邵阳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
       为有效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切实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日前,邵阳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主体为市内所有完成“营改非”并登记注册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学科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
 
       《通知》明确,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35人以上班基准价为每生每课时20元;10-35人班基准价为每生每课时25元;10人以下班基准价为每生每课时30元。每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课时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同时按周期和按课时进行收费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据悉,《通知》中所明确的收费有关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两年。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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