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清廉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目标和清廉建设总体部署,将清廉乡村单元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并召开全市视频会议推动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清廉乡村建设为着力点,开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监督,培育清廉乡村特色文化,健全清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清廉乡村干部队伍,打造清廉乡村发展环境,实现乡村廉洁意识入脑入心、乡村治理有序有效、党风政风清正明朗、乡风民心崇廉尚俭。
《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作。积极开展清廉主题文化活动,各县市区每年集中一个星期开展清廉文化推广周活动,把清廉文化辐射到每一个乡村。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监督工作。县市区纪委监委每月组织开展一轮监督检查,实现每年对所有村(居)实地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监督工作。县市区纪委监委全程跟进监督,市纪委监委每个季度采取定期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督。深入开展“一水一厕”改造监督工作。围绕农村供水项目建设、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等情况,市、县纪委监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村级“微权力”运行管理监督工作。整合乡村纪检监察力量,发挥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信访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深化“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活动,县市区纪委监委牵头整合力量资源,对多年、多层、多头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专题攻坚,深化“带着板凳进村”接访活动。深入开展重点村(居)提级监督工作。把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纳入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对象,对相对突出的重点村(居)开展提级监督。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地方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到实处。全面压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责任,充分发挥其抓清廉建设促乡村振兴作用。将清廉元素融入乡村治理、文化培育和社风民风建设,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形成向上向善的社风民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清廉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查党员干部责任不落实、作风不务实、工作不扎实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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