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邵市政办〔2022〕11号)要求,为做好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铺、车位,不含工业厂房),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均可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含车位),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契税计税依据1%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三、受理时间
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四、受理地点
购房人在购房项目售楼部领取《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五、审核程序
(一)资料要求。申请契税补贴所需资料:购房合同或者合同备案书、完税凭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登记证书)、购房人有效银行借记卡(或法人银行开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填写好的《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二)申报审核
1.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资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确保购房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其他资料的完整,填好《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月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资料汇总(汇总表须报送电子表)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
3.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市内契税缴纳明细表和网签交易明细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文档)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当月5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的申请资料汇总整理,并在当月10日前对汇总整理的申请资料集中审核。审核后形成汇总审批资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局在每月13日前将契税补贴资金拨付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契税补贴代付专户。
(三)补贴发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审定的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制作补贴代发表,在当月15日前传送给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根据补贴汇总表上购房人姓名(法人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补贴金额等信息,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账号。
六、其他事项
1.购买人已领取契税补贴后需要退房的,应先退还补贴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否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退房手续。
2.补贴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待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主动向社会公示补贴发放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申请人应在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4.所购房屋为预售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契税补贴日后不按面积变化再行调整和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