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日期:2019-04-16     浏览:413    
核心提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劳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法治氛围,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我县在湾田广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晨阳到场指导。
 
 

张晨阳(左一)到场指导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活动现场悬挂国家安全教育横幅,摆放国家安全知识展板和流动宣传车,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酿溪镇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反恐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现场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敌情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国家安全责任。
 
 
       张晨阳指出,县直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群众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
 
 
 
标签: 国家安全 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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