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良吏--曹一夔

   日期:2019-03-29     浏览:758    
核心提示:曹一夔,字,子韶;号,双华。明神宗万历二年(1574),被万历皇帝钦点为进士。几起几落后,留下诗集《虚白堂集》传世,成为明代武冈诗坛大家
       邵阳出良吏,远有召伯布政、白公筑城的佳话,近有夔、牛、苟、虎四清官。这里不说远了,就说说夔这位清官吧!
 
       曹一夔,字子韶,号双华,明武冈州文拳团(今安乐乡)人。夔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龙形异兽,它可以放出如同日月般的光芒和雷鸣般的叫声。曹一夔,人如其名,从小就能写出冰雪聪明的文章,表达雷霆精锐的思想。正因此,公元1574年,被万历皇帝钦点为进士,召入京城,给他安排了一个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的“行人”职务。他的才干颇得皇帝赏识,不久就被提拔为监察御史,负责地方监察工作。
 
 
       在监察御史这个职位上,曹一夔表现出了廉洁刚直的品质,施展着自己精明强干的才能。有一次,在巡视河北沧县时,看到一些地方官吏利用管理盐务税收的职权倒买倒卖食盐,从中渔利,中饱私囊,他发誓要对这些官吏予以痛击。但是,这些官吏们不相信曹一夔会见到银子不眼红,就“好言”相劝,留他在此多住几天,捞一把银子再走。曹一夔却仰天一声长笑,笑得贪官们傻了眼。他绕开当地官吏,轻车简从地到民间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真实情况后,他实事求是地向朝廷一一作了陈述,并冒杀头的风险阐述了当时朝廷存在的8项弊政,拟就12条规定,颁发地方执行。神宗皇帝对他非常赞赏,不仅加大力度惩治了贪官污吏,还颁布圣旨,要各地严格遵照曹一夔拟出的12条规定除弊兴利。
 
       后来,他又巡视了四川、浙江等省,所到之处,都积极“清理积案,洗冤剔弊”,被百姓誉为清官。但是,在当时那样一个鱼龙混杂的世界,立志做一个清官的曹一夔毕竟不很得志,由于触犯了一些小人的利益,他最终受到小人的陷害而被免职逐回家乡来了。
 
       曹一夔回到武冈,因看透了官场黑暗,无意仕途,便在云山隐居起来,常常揣半壶米酒,在“千树万树绿森森”的云山“芒鞋无地任云行”,以诗文寄情山水,留下诗集《虚白堂集》,成为明代颇有名气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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